从跨学科到超学科:日本高校文化遗产专业建构历程与特点
✦ 张颖,女,四川美术学院中国艺术遗产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厦门大学人类学研究所博士后,日本国立民族学博物馆外来研究员;
✦ 曹碧莲,女,四川美术学院当代视觉艺术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
20世纪90年代以来,文化遗产①事业成为全球社会生活的焦点之一。保护文化遗产不仅是与祖先血脉相连的必须;传统文化更是不同国家和人群增进理解、增强竞争力的根本所在。遗产保护,学科先行。所谓文化遗产学,是对遗产的认识与实践形成的特殊知识体系。从理论研究上看,它涉及“文化遗产”的概念、特征、功能,即学科特定的价值观与方法论;从学科建构出发,它必须在确立研究对象和方法的基础上,科学划分专业方向、进行课程设计及能力指导。作为国际公认的文化遗产保护先进国家,日本高校文化遗产专业的建构历程,呈现出从“跨学科”到“超学科”的演化走向,其学科边界、内涵范畴、培养目标确立的现实依据,以及在专业教学中强调的“学科间性”等都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一门科学之所以能成为特别的学科,是因为它研究的现象是其他学科所不能研究的。[1]对“文化财”的本体追问,乃是日本文化遗产学科合法性的关键所在。“文化财”一词在《文化财保护法》公布实施前,于日本国民而言是相对生僻的词汇。1936年出版的日文《大辞典》最早收录“文化财”词条,为德语Kultur Güter的译语,即“在被赐予的自然事实上赋予真、善、美、圣理想,因而产生的成果”,与物质化的“生产财”形成对比。由于战前日本知识分子大多深受德国观念论哲学和教养主义影响,所以“文化财”作为专用名词不仅带有明显的知性偏向,同时还强调以艺术作品为中心的原则。[2]
因应这一思想渊源,1950年颁布的《文化财保护法》总则中,明确提出文化财保护立法的目的是“保存和活用文化财,在达成提升国民文化的同时,也要为世界文化进步作出贡献”。并将“文化财”定义为三大类:一是建造物、绘画、雕刻、工艺品、书迹、笔迹、典籍、古文书、民俗资料及其他有形文化(在历史上或艺术上具有重要价值的物品及考古资料称为“有形文化财”);二是演剧、音乐、工艺技术及其他在历史上或艺术上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事象(以下称为“无形文化财”);三是史迹、名胜、天然纪念物。
《文化财保护法》制定颁布后,“文化财”一词才从学术领域转向日常用语。现行保护法将“文化财”定义为六个子类:一是在历史上或艺术上具有重要价值的建造物、绘画、雕刻、工艺品、书迹、典籍、古文书、考古资料、历史资料和有形文化产出物(包括与这些物品构成一体化价值的土地和其他关联物);二是在历史上或艺术上具有重要价值的演剧、音乐、工艺技术及其他无形文化所在;三是衣食住、生业、信仰、与年节仪式活动相关的风俗习惯、民俗艺能、民俗技术及依赖和使用它们制成的衣服、器具、家屋与其他物件;四是在历史上或学术上具有重要价值的贝冢、古坟、都城迹、城迹、旧宅及其他遗迹,在艺术上具有高度观赏价值的庭园、桥梁、峡谷、海岸、山岳及其他名胜地,也包括动物(包含生息地、繁殖地和传入地)、植物(包含自生地)、地质矿物(包含产生特异自然现象的土地)及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纪念物;五是文化景观(特定地域内人们的生活、生业适应当地风土形成的景观地);六是传统建造物群(作为与周围环境一体化历史景致的传统建造物群)。[3]
与1950年初版相比,最新官方定义中特别强调“文化财”责权的全民共有,“文化财是在日本漫长历史中产生和孕育的,并被传承守护至今的全体国民的珍贵文化财产”[4]。日本“文化财”的内涵外延在67年间发生了重大变化,而具有专门化特征的“学科”,也随之调整着自身的理论、方法、手段和研究对象。
二、创建高校文化遗产学的“跨学科”模式学科拉丁文词源为Discipulus,原意指学生与学科教学。“学科是特定于历史时空的形式”[5],其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定位皆会表现出差异化的内在逻辑与时代精神。日本高校文化遗产学科由于在设立之初就确定下保存/活用的双向目标,后期更是着力于文化遗产的国际传播和资源化开发,使其生源师资、课程设置、方法培训都具有显著的“跨学科组合”特点。
(一)“物”的保存修复与展示:以奈良大学、东京艺术大学为例
由于《文化财保护法》是在原《古社寺保存法》《国宝保护法》《史迹名胜天然纪念物保存法》的基础上补充修订而来,虽然在分类条款中将无形文化财和有形文化财并列,但日本高校“文化遗产学科”(文化财学科)最初的建设理路仍是沿着寺庙神社、古建文物、古书典籍、遗迹遗址等“物”的保存修复技术进行探索,进而逐渐延展至活用实践。奈良大学是日本最早成立“文化遗产学科”(1979年)的高等教育机构。“文化遗产学科”为何在奈良大学首创,这既有偶然性,也有必然性。
首先,奈良是古代日本的轴心地带,不仅国宝建造物数量在全国首屈一指,《古事记》《日本书记》《万叶集》等重要史书歌集也都在此地编纂,具有重要价值的古建筑、美术品、历史遗迹更是数不胜数。再加上《文化财保护法》确定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由国家(中央政府)与地方共管协作,作为奈良大学传统强项的地方史/美术史学科得到重点扶植。其次,战后日本城市重建和产业革命风潮使名胜古迹、天然纪念物、古建筑、文物美术品都面临极大威胁,其中尤以“埋藏文化财”为最。被埋藏在土地中的文化遗产,既包括遗迹类的集落、贝冢、古坟、寺社遗迹等,也包括遗物类的石器、土器和金属制品等,且与土地一体遗存,其保护作业要求考古学与历史学紧密配合。[6]最后,随着国力恢复,日本博物馆建设在1975年后进入高速发展期,对从事博物馆资料收集、保管、展示的专业人员的需求激增[7],奈良大学从文化遗产学科创建时,就开设了博物馆学艺员资格课程。② 在以上三者的共同影响下,奈良大学文化遗产学科的生源师资、课程设计(见表1)、研究成果,无一不显现出美术史、考古学、史料学、保存科学、博物馆学等传统学科方法的跨学科交叉统合。
东京艺术大学虽然没有设立专门的“文化遗产学科”,但早在1964年就开设“文化财保存修复技术讲座”硕士课程,1977年设置博士课程,并于1995年扩大改组为美术研究科“文化财保存学”专业,分保存修复(下设日本画、油画、雕刻、工艺、建造物研究室)、保存科学(下设文化财保存测定学、美术工艺材料学研究室)、保存学(下设保存环境学、保存修复材料学研究室)三个方向。以保存修复日本画研究室为例,其硕士阶段课程主要学习“古典绘画摹写”和“传统修复技法”;博士课程在自然科学和美术史视域下,解析古典技法、进行图像复原研究,培养画家、研究者、修复士三合一的专业人才。
(二)“世界遗产运动”的实务要求:以筑波大学为例
1992年,日本正式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这成为日本高校文化遗产学科建设的重要转折点。1992—2003年间日本共成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9处、自然遗产2处,2004年文化遗产“纪伊山地灵场参诣道”“石见银山文化景观”,自然遗产“知床”“小笠原诸岛”也都进入最后的申报程序。在世遗申报热潮下,已成功申报或正在申报世界遗产的地方自治体,急需引进具有世界遗产登录、保全、管理专业知识的人才。与此同时,日本还积极参与制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无形文化遗产保护条约》《文化多样性条约》,这也需要专门人才做大量概念导入和制度完善工作。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通过国内高校和研究机构确立世界遗产学综合性体系势在必行。[9]
首先是高校文化遗产专业建设进入高潮期。除了京都橘女子大学、鹤见大学、德岛文理大学、东北艺术工科大学、大阪大谷大学、金泽学院大学先后设立“文化财学科”以外,还有筑波大学研究生院人间综合科学研究科、东京大学研究生院人文社会系研究科等大批高校开设“文化财学”(或世界遗产学)相关专业及课程讲座。其次是跨学科特点更加凸显。各所高校纷纷进行文化遗产新学科群的建构尝试,力争在基础学科、技术学科和应用学科三者之间,实现辩证统一、相互依存的教学模式。
2004年4月,以筑波大学研究生院人间综合科学研究科创设“世界遗产专业”为标志,开辟了日本文化遗产学的学科新领域。筑波大学“世界遗产专业”每学年招收15名硕士,“世界文化遗产专业”每学年招收7名博士,配置10名固定教员进行授课和研究指导。师资构成除了考古学、美术史、保存科学外,增加遗产整顿计划、文化景观、观光计划、国际协力方向教师,还以非常勤讲师③身份聘请宗教论、无形遗产论、文化遗产保护·自然保护行政论专家实施集中讲座。硕士阶段分设国际遗产学、文化遗产评价与保存、遗产管理策划三个研究方向,课程设计也有明确区分(见表2)。“国际遗产学”方向主要从事世界遗产保护管理活动的国际合作,强调积极参与国际机构的项目制定实践。“遗产评价与保存”方向培养学生成为博物馆保存科学、建筑保存修复、哲学美学领域和自然环境保全专家。“遗产管理与规划”方向培养都市规划、建筑、造园顾问公司专业人才及地方自治体、非营利机构法人组织职员。博士阶段课程更是涉及保存哲学、政策·行政(国际比较)、遗产整备、观光·规划、景观、建筑、美术、保存科学、自然保护9个领域。培养的学生既要具备基础理论和技术实践的双重能力,还必须应对国际文化遗产保护的复杂局面。
培养文化遗产国际化“专家”的新目标,成为各高校学科建设在这一阶段从本科向研究生教育“高位”推进的重要原因。各高校文化遗产专业除了继续进行传统领域的学术调查分析、评价及保存修复技术的基础训练外,文化遗产政治学、文化遗产经济学、文化遗产管理学等新兴交叉学科的介入,充分体现全球视野下的文化遗产学开始从“学科导向”转为“问题导向”。日本文化财行政主管部门和高校教育机构进一步认识到文化遗产学的重叠综合特性,很难以传统的单纯学问论来对学科加以定位。
三、回归地域历史风土文化的“超学科”趋势从理论上看,无论是《公约》规定的世界文化遗产定义,还是世界文化遗产价值评估所强调的“真实性”“完整性”原则,均是以西方思维逻辑和知识体系为原点,与日本传统文化修复再现经验中强调的设计、材料、技术、位置的原则大相径庭。随着日本社会文化自觉与自信的不断提升,不盲从世界遗产条约,回归重构本土文化遗产的价值与分类体系,成为21世纪后日本文化遗产学理论界的首要之务。高校学科建设也因此不再纠结于“是培养文化遗产的考古学(历史学、地理学)家,还是培养文化遗产学家”的问题,而是将注意力逐渐转移到确立学科特定的价值观和方法论上,提出文化遗产学“超学科论”——“并不是把每一个子领域的定义、观察、资料选择、分析、意义加在一起就能形成文化财学科体系,而是应该关注于它们共同的研究目的,即文化财的价值确定、新的价值发现,从而进一步从文化财学中发现独特的文化论和文化史像。”[11]
(一)“历史文化基本构想”的提出
随着世界文化遗产登录趋势向历史、文化、自然相互连通的整体复合方向发展,日本文化厅文化财保护企划特别委员会自1993年以来,一直致力于添加文化财分类和扩充保护手法。在历次提交的报告中,虽然也明确指出超越分类的必要性,包含对文化遗产周边环境保护的必要性,但一直未能达成具体方案。直到2006年高松冢古坟壁画损伤事件发生,才促使政府反思文化财单体保护的局限性与风险性。
2007年10月,日本文化厅文化审议会文化财分科企划调查会报告书正式提出:“必须超越文化财的特定类型,以共通性原则制定《综合把握文化财方略》和《社会全体文化财继承方略》。”[12]报告强调不同环境下,文化遗产与人们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传统意义和价值会形成多个侧面。文化遗产事业对日本近代国家的形成与统一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13]因此文化遗产基础教育,理应纳入日常举办的各种活动中。而普及教育的目标,是使日本国民深刻认识到文化遗产是理解国家和各地方历史文化、创建有魅力地方、社区活化的重要基石。所以文化财保存活用不能仅着眼于单体,还必须在地域历史风土文化背景下,以主题统辖的形式对整体(包含环境在内)加以综合把握(见图1)。
2008-2010年,这一“历史文化基本构想”在全国20个地区(23个市町村)推广试行;2011年成为《文化艺术振兴基本法》第3次基本方针的重点策论;2012年日本文化厅正式实施《历史文化基本构想测定技术指南》。“历史文化基本构想”的落实,使文化财不再以指定和未指定作为分别,转而强调地方主体权责和独特视点,即如何使文化遗产成为人们寄托身心、生成创造力的地域核心。
在这一政策导向下,日本“文化财”的内涵外延再次发生调整变动。“文化财是包含于人们生活中,并在生活中不断创造、继承的有形/无形文化的产物,也是特定地域历史文化的证据所在。因此,要综合把握一个地区的各种文化遗产,应该通过综合理解地方历史文化的方式来解决。”[14]日本各高校文化遗产专业建构,也在理论和实践的双重调试下进入“超学科”发展的新阶段。
(二)文化遗产学建设的“超学科”趋势
首先,部分高校对原有学科进行了更名。金泽学院大学将“文化财学科”更名为“历史文化学科”、京都橘大学将“文化财学科”更名为“历史遗产学科”等。在课程设置上,由于新的“文化财”定义强调唯有明确地域历史文化特征,才可能对包括周边环境的文化遗产进行综合把握。所以如何从地区住民的视点进行调查,成为文化遗产学科不可或缺的方法论。各高校文化遗产学科纷纷增加环境历史、文化与地域、民俗/人类学等专修课程。而从技术协同的要求出发,文化遗产关联讲座开始成为许多日本高校工学部建筑设计、都市规划、环境学学科的常设讲座。诸如东京大学工学部都市工学科世界文化遗产讲座、早稻田大学创造理工学部建筑史研究室历史遗产修复保存讲座、京都大学研究生院人间·环境学研究科文化遗产学讲座等。根据日本文化财保存修复学会发布的最新资料,目前开设文化遗产学科和关联课程/讲座的高校共有39所。④
其次,由于日本文化厅改革世界遗产申报制度,将世界遗产候补公募权利下放到地方,目的是促成地方公共团体以申报带动地域开发活动的热潮。这一基础政策的变动,使各市町村级别地方公共团体需要大量“在地化”文化遗产专业人才。所谓“在地化”,是指既要有高度专门化的知识技能训练,又能把握行政体系和地方社会的实际情况。为了补充人才缺口,奈良大学、吉备国际大学等高校在通信教育部⑤下新建文化遗产学科,采取灵活多样的学制广泛招纳社会人士。以奈良大学通信教育部目前在读的1200名学生为例,年龄跨度为20~85岁,平均年龄59岁,在读时间最长达10年,并提供博物馆学艺员专业证书。
最后,虽然日本每年都有世界遗产成功登录,但文化厅却在2015年创设了新的认定制度——通过地域历史魅力和特色讲述本国文化传统故事的“日本遗产”(Japan Heritage),提出一套与世界遗产完全不同的认定价值——“近代日本的教育遗产群:学习之心·礼节之本”[15]。这一遗产并行制度的设立,不但使日本众多具有地域特点的传统文化得以规避登录世界遗产的价值屈从和分类裁切,同时也能让地域住民们在参与文化遗产保存活用过程中,达成认知、实现认同。在原有《文化财法》和《公约》制度下,文化遗产保存活用都需要高度专门化的研究规划,普通人总感觉与自己的生活存在差距。但随着“日本遗产”的推广实施,文化遗产保护越来越朝着国民共有财产的价值回归。日本内阁府国民调查信息显示,“古老的历史和传统”已成为日本国民身份认同和社会意识的首选。[16]为了让文化财更加贴近人民的日常生活,一批高校还开办文化遗产关联讲座,如东京学艺大学、身延山大学、奈良教育大学等。其教学目标除了普及文化遗产基础知识外,还针对文化遗产在地方生活中的多媒体信息公开、儿童文化遗产教育、生态旅游与文化遗产保护活用的关系,建设地方文化遗产相关美术馆、博物馆、历史民俗资料馆等各类细分专题进行研讨。
四、结语综上所述,若以传统“学科规则”去检验,遗产学似不“纯粹”,即它不为某一学科所专属和专美。[17]日本高校文化遗产学科建设的主要任务并非聚集要素,确立母学科与子学科的树状结构,使不同领域学者的工作具有统一专门化的特征,而是展现了一部从“跨学科”到“超学科”的演化史。第一阶段从文化遗产保存/活用的双向需求出发,打破传统知识生产建立在单一学科架构上的禁锢,以“问题导向”组构应用优先的跨学科知识生产方式,强调多学科性(multidisciplinarity),即从不同学科的多维视角和方法进行整体性研究。这一范式虽然使不同学科的方法经验得以累积叠加,将其他学科知识融入自己的学科理解中,但研究目的仍然基本保持在学科内部。第二阶段因确立了“保有地域历史文化”为目标的文化遗产整体价值论,学科建设开始从“跨学科”转向“超学科”构想,努力以开放融合、协同发展的网状效应奠定学科特有的价值观和方法论。寻求从“学科间性”(interdisciplinarity)的知识重组中,发现和实现日本独特文化史像与文化论。
注释:
①本文将“文化遗产”一词置于广义范畴中,包括与人类相关的自然存在和历史存续的事物,并与世代之间的传承行为相关。文中采用日语中的“文化财”,其与“文化遗产”的语义区别将不作进一步辨析。
②日本1951年颁布的《博物馆法》第四条第三项明确规定:“学艺员是博物馆设置的专业职员”,本科生必须通过大学规定的课程修习,经国家统一考试和论文认定,才能获得文部科学省授予的“博物馆学艺员”资格,从事博物馆资料收集、保管、展示和与之相关的调查研究。
③非常勤讲师是日本从大学、专科学校到小学教育机关根据科目设置,以时间契约制聘任的短期讲师。
④该学会统计日本高校开设文化财学科和关联课程/讲座数38所(详见:https://jsccp.or.jp/link/list_education.html),笔者根据实际情况增补大正大学文学部历史学科开设的文化财·考古学课程。
⑤日本大学“通信教育”由《学校教育法》确定的正规大学实施,主要采取远程自学,再加上部分集中学习完成必修学分,通过毕业考试和毕业论文合格后可获得本科学位。日本的短期大学和大学院也设有通信教育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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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登于《比较教育研究》2020年2期,若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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